天然氣是優質高效、綠色清潔的低碳能源,隨著經濟發展、能源消費增長和二氧化碳減排要求日趨嚴格,有效開發、利用天然氣已經成為我國推進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的重要路徑之一。預計到2020年我國天然氣的表觀消費量將超過3500×108m3,進口天然氣量將超過1200×108m3。提高天然氣貿易交接計量準確度是客觀公正地維護貿易雙方合法經濟利益的關鍵。
氣體渦輪流量計因其準確度高、重復性好、無零點漂移、抗干擾性強、量程范圍寬的特點,被廣泛用于天然氣貿易交接,但其缺點之一是流體的物性對流量特性影響較大,不同介質、不同工況所導致的氣體物性變化對氣體渦輪流量計的準確度有影響;另一個缺點是不能長期保持校準特性,伴隨著輸氣系統管道網絡的大規模建設,必須定期對用于天然氣貿易結算的流量計進行實流標定。目前國內實流標定流量計主要有兩種方式:
(1)以天然氣為工作介質的直排方案,利用輸氣管線上游的自身壓力和氣量,在正壓下標定流量計,之后工作介質進入低壓管線或下游低壓區;
(2)以空氣為工作介質在常壓下標定。為了盡可能接近天然氣流量計的實際工況,我國建立了9個國家石油天然氣大流量計量站(截至2019年7月)用于解決高壓天然氣流量計的實流標定與量傳溯源問題。
然而,隨著天然氣供求的高速增長,上述國家級天然氣實流檢定站的產能無法滿足城市管網和地區輸配氣干線上中高壓天然氣流量計的周期性檢定需求。大量涉及貿易結算、屬強制檢定范疇的氣體渦輪流量計的準確性和有效性無法得到保證,只能送至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在常壓空氣下標定。因此,氣體渦輪流量計在不同介質、不同工況條件下的準確度差異受到了天然氣工業和流量測量學術界的關注。特別是使用常壓空氣標定的數據結果或檢定結論是否適用于天然氣氣體渦輪流量計存在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