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次儀表安裝不規范
探頭安裝高度過低,導致高水位進入超聲波探頭的盲區,探測不到。探頭安裝不在豎直位置,導致測量數據偏差大,實測水頭高度ha的改變,必然導致水量Q的改變,測量的水量與實際水量不符,嚴重影響流量計的計量準確性。
2、量水堰槽設計安裝不規范
技術人員沒有嚴格按照《明渠流量計試行檢定規程》中要求來設計安裝明渠流量計,通常表現為上游行近段過于短小或者沒有,水流波動大;堰體設計尺寸偏差大;二次儀表安裝位置不符;下游水流排放不通暢,導致水流倒灌,液位虛高;設計的堰槽尺寸過大或過小,造成流量計工作負荷過小或過大。
3、對流量計的計量性能維護工作不到位
流量計在長期使用后,堰槽的幾何尺寸或是探頭(位置、朝向)發生變化,導致水量變化,常見原因有:管理方疏于清潔管理堰槽(特別是喉道、缺口部分),嚴重積泥垢;水流長期沖擊或地形變動導致堰槽擠壓變形,計量管理人員沒能及時發現整改;超聲波探頭積灰塵影響探測,靜水井阻塞,影響水質取樣。另外,若排放的水體泡沫過多,也會影響。
4、沒有落實流量計的溯源工作
用戶對流量計的準確性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導致明渠流量計沒有經過溯源就進行使用,沒有按照相應規章制度對投入使用后的流量計進行周期性檢定/校準,沒有對已經老化和損壞的儀表進行更換或調修。流量計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準確性得不到保證。
5、對二次儀表的管理工作不到位
用戶沒有建立完善的計量管理制度,或是建立了制度但是因為各種原因沒有嚴格執行,管理人員沒有定期做水量統計。